Lexmark 零件保固

保障及支援您的產品

維修零件有限保固聲明

Lexmark International, Inc. 會為 Lexmark 維修零件(產品)提供以下有限保固,前提您是為使用目的(非轉售)而向 Lexmark、Lexmark 授權零件經銷商,或向 Lexmark 主要零件經銷商購買該零件的任何其他經銷商購買該 Lexmark 維修零件(產品)。

Lexmark 保證,在購買當日及接下來的 90 天內,本產品不會有任何材料或工藝缺陷。如在保固期內發現本產品有材料或工藝缺陷,Lexmark 將會免費更換或維修本產品。保固更抆不會因事故、災難、誤用、濫用、非 Lexmark 改裝(再製造)、使用客戶或經銷商拆解再用的零件、不當儲存、故障設備,或正常損耗而導致的問題提供維修或更換。打印字元或頁數因受客戶應用、打印機對比度設定、操作環境、打印機狀況及紙張類型影響,亦不屬保固服務範圍。

要在保固期內獲取保固更換,請將產品連同購買憑證原件退回到購買地點。如果直接從 Lexmark 購買,您必須將其退回 Lexmark 以獲取保固更換。您必須為其投保或承擔運輸途中遺失或損壞的風險、預付運費,並使用原本的運輸容器或同類物品。

根據保固更換提供給您的產品,將於換貨時成為您的財產,換貨後,當 Lexmark 收到產品時,退回的產品將成為 Lexmark 的財產。如果無法將產品退回購買地點,或您有其他保固問題,請聯絡 Lexmark

本產品的所有明示及暗示保證,包拾就任何具體目的的可銷售性、保用性的暗示保證,均僅限於保固期內,保固期後,任何明示或暗示保證不適用。

某些州份不允許限制預設保固限期,因此上述限制或不適用於您。本保固賦予您特定的法律權利,具體因州份、省份或國家/地區而異,您亦可能擁有其他權利。

補救措施限制

根據本有限保固聲明,您的唯一補救措施為 Lexmark 提供的保固服務。對於與 Lexmark 根據本聲明履行或不履行義務,或與本產品相關的任何索賠,您有權在以下段落中指定的限額內獲得實際損害賠償。

任何因本有限保固聲明而引起,或與之相關,或與本產品相關的任何其他索賠,Lexmark 的損害賠償責僅限於您最初購買該產品時支付的金額。此責任限制不適用於因 Lexmark 疏忽面造成人身傷害或不動產或有形個人財物損壞的索賠。在任何情況下,即使 1) Lexmark、2) Lexmark 授權經銷商、3) 其他從 Lexmark 授權批發商購買該產品的經銷商已被告知此類損失的可能性,Lexmark 均不會對您的任何利潤損失、儲蓄損失或其他附帶或間接損失負責,或為您基於第三方索賠的作出的任何索賠。

某些州份、省份或國家/地區不允許免責或限制附帶或間接損失,因此上述限制或免責或不適用於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