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條款和條件適用於從本網站購買的所有產品或服務。請仔細閱讀以下條款和條件。它們包含有關您的權利和義務的重要資訊,以及適用於您的購買的限制和排除。

位於 https://www.lexmark.com/en_gb.html 的 Lexmark 網站(以下簡稱“網站”)由

利盟國際有限公司,海菲爾德大廈,
基礎公園,
羅克斯伯勒路 8 號,
梅登黑德,SL6 3UD
英國

在加的夫商業登記處註冊,編號為 02567373 

增值稅號 GB 727324243 

代表人:László Szederkényi 和 Steve Kendall-Smith

電話: 08000830837
電子郵件: ecomsupportemea@lexmark.com

(“Lexmark”或“我們”)的商標,並且可能用於 Lexmark 向您銷售產品和/或服務。

如果您對我們的服務有任何意見或投訴,特別是關於您作為消費者的合法撤銷權(請參閱第 4 節),請聯繫 Lexmark:

  • 發送電子郵件至 ecomsupportemea@lexmark.com
  • 撥打 08000830837 的 Lexmark 客戶支持熱線 (週一至週五:09:00-18:00 (GMT));
  • 通過您在網站上的個人資料: https://www.lexmark.com/en_gb/shop.html;或
  • 郵寄位址為 Lexmark International Ltd, Highfield House, Foundation Park, 8 Roxborough Way, Maidenhead, SL6 3UD。

 

1. 總則

這些條款與條件應適用於 Lexmark 與任何消費者之間或出於商業目的或作為個體經營者作為商業客戶(“客戶”或“您”)訪問本網站以及客戶通過本網站購買產品和/或服務而達成的在線要約、接受和/或銷售合同。除非 Lexmark 以書面形式明確接受,否則 Lexmark 不受您可能使用的任何衝突條款和條件的約束。訪問本網站和/或下訂單,即表示您同意受這些條款和條件的約束。

2. 要約、確認和接受以及付款

2.1

Lexmark 在本網站上發佈的報價是對客戶訂購產品和/或服務的非約束性邀請。本網站上做出或提及的任何價格、報價和描述均視供應情況而定,不構成要約,並且可以在 Lexmark 明確接受您的訂單之前的任何時間撤回或修改(如下所述)。促銷優惠和價格限時提供。

2.2

雖然 Lexmark 盡一切努力確保網站上顯示的專案可用,但 Lexmark 無法保證在您提交訂單時所有專案都有庫存或立即可用。如果 Lexmark 無法處理或履行您的訂單,Lexmark 可以取消或拒絕您的訂單。Lexmark 將退還您之前為該專案支付的任何款項。

2.3

您通過按兩下「立即購買」按鈕提交的訂單構成您根據這些條款和條件向我們提出購買您購物籃中的產品和/或服務的要約,並受 Lexmark 隨後的接受。

2.4

在接受此類訂單之前,將自動生成一封確認您的訂單的電子郵件。請注意,任何此類自動確認並不構成對您的訂單的正式接受。

2.5

我們接受您的訂單時生效,合同成立:(i) 我們通過電子郵件明確接受此類要約,或 (ii) 我們運送您的全部或部分訂單/開始服務(“接受”)。

2.6

我們可能會在接受后的合理期限內保留收到的訂單、確認、接受和其他合同記錄。我們可以根據您的要求為您提供副本。請聯繫 Lexmark 客戶支持熱線。但是,您的訂單受您下訂單時有效的這些條款和條件的約束。您必須確保列印並保留所有此類檔以及這些條款和條件的副本,以備您自己記錄。訂購流程將以英語提供。

2.7

發票總金額應從發票日期開始計算。如果您是消費者,我們將在您提交訂單時扣留您的信用,但帳單將在實際發貨時進行。

2.8

產品和/或服務的付款應由您通過向 Lexmark 提交訂單之前指定的付款方式進行支付。

Lexmark 保留僅向您提供所請求送貨的某些付款方式的權利,例如,Lexmark 保留僅針對某些付款方式執行您所要求的送貨的權利,以便根據相應的信譽確保信用風險。

Lexmark 使用第三方付款處理商來處理產品和/或服務的付款。付款處理受付款處理商的任何附加條款、條件和政策的約束,您可以在付款過程中閱讀和確認這些條款、條件和政策。Lexmark 保留更改或添加第三方付款處理商的權利。

2.9

發票將以 PDF 格式透過電子郵件發送到您在下訂單時提供的電子郵件位址。Lexmark 可以單獨為訂單的某些部分開具發票。

2.10

Lexmark 針對 Lexmark 品牌產品和/或服務的標準定價政策適用於所有訂單。如果您是企業客戶,Lexmark 不對 Lexmark 任何報價中的定價、印刷或其他錯誤負責,並保留取消因此類錯誤而導致的任何訂單的權利。

3. 您的陳述

3.1

您聲明,您在下訂單時提供的資訊是最新的、實質上準確的,並且足以讓 Lexmark 完成您的訂單。

3.2

您有責任維護並及時更新您在我們這裡的帳戶資訊,以確保準確性和完整性,並保持此類資訊(以及為訪問網站和/或購買產品和/或服務而提供給您的任何密碼)的安全,防止未經授權的訪問。

3.3

除非另有約定或適用法律另有要求,否則與產品和/或服務相關的任何保證僅在您理解您是使用者,而不是這些產品和/或服務的轉銷商(對於企業客戶)的情況下提供。

3.4

如果您是企業客戶,除非 Lexmark 另有明確書面說明,否則這些條款和條件的規定將取代所有保證、陳述、條件、條款、承諾和義務,這些保證、陳述、條件、條款、承諾和義務將被視為由 Lexmark 或產品製造商、許可方或供應商提供或產生,無論法規是否暗示(除非這些條款和條件中明確規定), 普通法、習俗、貿易慣例、交易過程或其他,所有這些都是 Lexmark 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特此排除的。

4. 合法撤銷權(如果您作為消費者購買商品)

提款指示

本第 4 節中的權利僅適用於消費者。如果所提供的產品和/或服務有缺陷,以下取消權不影響您可能擁有的任何其他權利。

對於實際交付給您或承運商以外的第三方並由您指定的產品,您可以在產品交付給您的次日起 14(十四)天內以任何理由或無理由撤銷訂單,方法是向 Lexmark 明確聲明您決定撤銷合同(請參閱上面的撤銷通知地址的詳細資訊)。如果您在一個訂單中訂購多件產品,或者產品以單獨的零件、批次或件數交付,則取消期限將在您購買或您指定的承運人以外的第三方實際佔有構成您訂單的最後一件產品、部件、批次或件之日起十四(十四)天后到期。

您可以使用以下取消表格範本來傳達您的取消決定,但您並非必須這樣做:

型號取消表

 

收件者:Lexmark International Ltd, Highfield House, Foundation Park, 8 Roxborough Way, Maidenhead, SL6 3UD, United Kingdom
電子郵件地址: ecomsupportemea@lexmark.com

我/我們 (*) 特此通知,我/我們 (*) 取消我/我們 (*) 的以下商品 (*) 的銷售合同/提供以下服務*,訂購日期 (*) / 收貨日期 (*)

使用者名稱,

消費者位址,

消費者簽名(僅當此表格以紙質形式通知時)

日期

(*)如果不適用,請刪除

如果您希望行使本第 4 節規定的退款權利,則必須將商品退回至以下位址:

還有 Nederland B.v.
因溫達蒂多克 18 
3439 JJ 紐維金
荷蘭。

退出的後果

在有效撤銷的情況下,我們將毫不拖延地退還您為受影響的產品支付的款項,包括運費(因您選擇的送貨方式不是我們提供的最便宜的標準送貨方式而產生的額外費用除外),最遲在我們收到您撤銷通知之日起 14(十四)天內退還這個合同。對於此次還款,我們將使用您用於原始交易的相同付款方式,除非與您另有明確約定;在任何情況下,您都不會被收取此還款費用。在我們收到您的產品或您提供已退回貨物的證明之前,我們可以拒絕付款,以較早者為準。

如果您撤銷了本第 4 節中所述的產品訂單,您必須合理保管該產品,並在收到撤銷通知後的 14(十四)天內將其(以及盡可能隨產品提供的所有包裝和其他材料)退回給位於上述位址的 Lexmark。如果您在 14 天期限結束之前發送貨物,則滿足截止日期。您將收到我們相應的運輸文件,我們將承擔退貨費用。

如果商品的丟失或損壞是由於處理了非檢查商品狀況、特性和功能所必需的商品造成的,您將對商品的丟失或損壞負責。

提款指示結束

根據 2013 年消費者合同(資訊、取消和額外費用)條例,對於定製(即根據您的規格製造)或明顯滿足客戶個人需求的產品交付合同,不存在撤銷權。對於因健康、保護或衛生原因而不適合退貨的密封商品的交付合同(如果在交貨后解除封條),以及如果交貨后解除封條,則撤銷權也將提前到期。

5. 交貨、風險、擁有權保留

5.1

Lexmark 將僅運送到英國境內的地點。網站上指定的交貨時程表/日期,以及任何確認、接受或其他地方的順序,僅為估計值,並非

捆綁。雖然 Lexmark 努力滿足這些時程表或日期,但 Lexmark 不承諾在特定日期之前發貨產品和 /或開始服務,如果您是企業客戶,Lexmark 不對延遲或未能這樣做負責。

5.2

送貨位址應寄至您提交並接受的有效位址(“送貨位址”)。您必須檢查 Lexmark 提供的任何確認或接受上的送貨位址,並在出現錯誤或遺漏時立即通知 Lexmark。

5.3

如果您是消費者,並且您的位址沒有人可以接收商品,我們將給您留下一張便條,告知您如何重新安排配送或從當地倉庫取貨。

如果您是企業客戶並訂購了產品,並且您拒絕或未能接收根據這些一般條款和條件提供的產品,那麼產品的任何丟失或損壞風險仍應轉移給您,並且不影響 Lexmark 擁有的任何其他權利或補救措施:Lexmark 有權立即為交付的產品或服務獲得全額付款,並應尋求替代方案通過 Lexmark 認為適當的任何方式交付,和 / 或將自行承擔儲存產品的風險。

5.4

如果您是企業客戶,而 Lexmark 通過分批發貨交付產品,則任何一個或多個發貨中的任何缺陷均無權取消整個合同或取消任何後續發貨。

5.5

除這些條款和條件中另有規定外,如果您是從 Lexmark 或其代理處發貨的企業客戶,或者如果您是消費者,則從我們或我們的代理將產品運送到您提供給我們的位址時起,產品丟失或損壞的風險將轉移給您。如果您認為您購買的任何部分缺失、錯誤或損壞,您應該在發票或確認之日起 21(二十一)天內通知 Lexmark(但是,如果您是消費者,這不會影響您與損壞或有缺陷的產品相關的法定權利或任何其他此類權利)。發貨日期僅為估計日期。

5.6

Lexmark 保留對已交付產品的擁有權,直到全額支付購買價格。

6. 價格

價格、運費和付款條件與您下訂單時本網站上的說明相同。Lexmark 可能會為您提供限時折扣。

送貨是免費的。

價格包括任何適用的稅費、關稅、徵稅或類似費用,例如適用的加值稅 (“VAT”)、版權和/或環境稅。Lexmark 目前不為外國居民提供加值稅退稅系統。

Lexmark 保留隨時更改網站上發佈的資訊、產品、服務和/或價格的權利。但是,這些更改不會影響您已經收到 Lexmark 接受的訂單。

如果您拖欠任何付款,Lexmark 保留扣留交貨直至全額付款的權利,按法定利率收取拖欠利息,評估滯納金,並追回因您的拖欠而造成的任何其他損失。

7. 軟體

7.1

如果提供的任何產品是或包含軟體(“軟體”),則本軟體由我們或相關許可方/所有者根據相關最終使用者許可協定或軟體中包含的其他許可條款(“許可條款”)和/或 https://support.lexmark.com/en_gb.html 提供 的產品獲得許可。 

7.1.1

客戶不得試圖複製、複製、再許可、改編、翻譯、分發、更改、修改、反彙編、反編譯或以其他方式創建軟體的衍生作品,除非 (i) 許可條款允許,或 (ii) 適用法律明確規定了合同在法律上不能排除的此類權利。 

7.1.2

除任何適用的許可條款規定的範圍外,如果任何軟體以獨立方式交付給您(例如,在 CD-ROM 上,未嵌入在產品中),如果您打開軟體收縮包裝和/或破壞許可封條和/或使用軟體。

7.1.3

如果您是企業客戶,除非我們以書面形式或根據相關許可條款明確規定,否則軟體按“原樣”提供,不對品質、適用性、性能或與描述的對應性提供任何保證、條款或條件,並且 Lexmark 不提供與軟體安裝相關的任何保證或擔保。 配置或錯誤/缺陷更正。建議您參考任何許可條款,以確定您與軟體的製造商、許可方或供應商之間的權利。

8. LEXMARK 的有限商業擔保人

8.1

產品還可能提供有關產品性能的額外保證。有關適用保證的詳細資訊,請參閱 Lexmark 的有限商業保證,該保證在 https://www.lexmark.com/en_gb/legal/terms-and-conditions.html 上提供 Lexmark 國家網站上的產品描述和/或 Lexmark 產品隨附的保修聲明中為每種產品指定。如果您在適用的保修期限內對 Lexmark 產品有疑問,請按照保修聲明中的說明進行作,或者撥打其中註明的電話號碼撥打 Lexmark 技術支持熱線。

8.2

此 Lexmark 保證由 Lexmark 作為免費的製造商保證提供,並且是您可能有權獲得的任何合同、法定或普通法保證的補充。

9. 保修

9.1

如果您以消費者身份購買產品,則適用的法律規定應適用。有關您的法定權利的建議,請諮詢您當地的公民諮詢局 (Citizens' Advice Bureau) 或貿易標準辦公室 (Trading Standards Office)。

9.2

如果您出於商業目的購買產品,或作為商業客戶的個體經營者購買產品,則成文法規定的保修權利在產品交付后十二 (12) 個月內適用於您,除非 Lexmark 無法依法排除此類保修權利。

9.3

如果您是消費者,則您對與描述不符、有缺陷或不適合用途的商品享有合法權利。

如果產品有缺陷,您可以通過 Lexmark 技術支援熱線或通過 Lexmark 國家 /地區網站聯繫 Lexmark。退貨必須按照 Lexmark 的指示進行,如果您是消費者,則遵循適用的消費者法律要求。如果您是企業客戶,則以其他方式進行的任何退貨將被視為無效,並且不會產生 Lexmark 負責的任何保證。

Lexmark 可以在您退回產品後對其進行測試,如果您是企業客戶,如果 Lexmark 自行決定發現您錯誤地聲稱退回的產品有缺陷,則向您收取 Lexmark 產生的任何費用。

10. 責任

10.1

本條款和條件中的任何內容均不得排除或限制任何一方因其或其員工的疏忽、欺詐或欺詐性虛假陳述而引起的死亡或人身傷害的責任,或法律不能排除的任何其他責任。

10.2

根據第 10.1 節的規定,在任何情況下,Lexmark 根據這些條款與條件或與之相關的責任總額(無論如何產生)不得超過您為受影響的產品和/或服務支付的費用。

10.3

您應採取一切合理措施確保您的數據得到備份,並且可以以合理的費用進行重建。Lexmark 因 Lexmark 的疏忽而造成的數據丟失而產生的任何責任應受此要求的約束,以減輕任何此類損失。

10.4

如果您是企業客戶,則本第 10.4 條適用於您。

根據第 10.1 節的規定,對於任何特殊的、間接的或後果性的損失、成本、費用、費用或損害,或任何利潤損失、業務損失、合同損失、預期儲蓄損失,無論是侵權行為(包括疏忽或違反法定義務)、合同、虛假陳述(無論是侵權行為還是法定行為)、賠償或其他方式,Lexmark 均不對您承擔任何責任。 商譽的消耗、收入損失、任何浪費的支出或任何數據丟失或損壞(無論這些類型的損失或損害是直接的、間接的還是後果性的),無論這些損失或損害是直接的、間接的還是後果性的),即使 Lexmark 知道您可能會遇到此類損失或損害。

10.5

如果您是消費者,則本第 10.5 條適用於您。

除第 10.1 節規定外,如果我們未能遵守這些條款和條件,我們將對因我們違反這些條款和條件或我們的疏忽而造成的可預見的損失或損害負責,但我們不對任何不可預見的損失或損害負責。如果損失或損害是我們違約的明顯後果,或者您和我們在您與我們之間的訂單合同具有約束力時已預見到,則損失或損害是可預見的。

我們有法律義務為您提供符合適用於您訂單的條款的產品。本銷售條款中的任何內容均不影響您的法定權利。有關您的法定權利的建議,請諮詢您當地的公民諮詢局 (Citizens' Advice Bureau) 或貿易標準辦公室 (Trading Standards Office)。

11. 個人資訊和您的隱私

Lexmark 完全尊重訪問和使用本網站的個人的隱私。您的個人數據將被收集和使用,以履行必要的合同義務。有關我們使用cookie的方式、我們收集的資訊類型、我們如何使用您的資訊以及出於何種目的以及我們在什麼情況下披露資訊的詳細資訊,請參閱我們的隱私聲明,網址為 https://www.lexmark.com/en_gb/legal/privacy-policy.html

請注意,我們的隱私聲明可能會發生變化。要及時了解隱私聲明的變更,請在每個訂單前閱讀。

12. 版權和商標聲明

12.1

Lexmark 擁有的所有文本、圖形、徽標、按鈕圖示、圖像、音訊剪輯、數位下載、數據彙編和軟體(以及此類內容的彙編)均為 Lexmark、Lexmark International, Inc. 和/或其內容供應商的財產,並受智慧財產權法保護。

12.2

所有不屬於 Lexmark 或 Lexmark International, Inc. 的標記、圖形、徽標、頁眉、按鈕圖示、腳本、服務名稱、數據彙編和軟體均為其各自擁有者的財產,這些擁有者可能隸屬於也可能不隸屬於 Lexmark 或 Lexmark International, Inc. 或其內容供應商,或由其贊助。未經 Lexmark 事先書面許可,不得以任何形式或任何方式複製、複製、修改、再版、上傳、發佈、傳輸、分發本網站或本網站上的任何材料,或將其用於任何商業目的。

13. 適用法律、審判地

本條款和條件以及由其或其標的物引起或與之相關的任何爭議或索賠(包括非合同爭議或索賠)應受英國法律管轄並按其解釋,而不適用其法律衝突原則和 1980 年《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管轄地為倫敦。如果您是企業客戶,各方不可撤銷地同意,英格蘭和威爾士法院對解決因本條款和條件或其標的物或構成而引起或與之相關的任何爭議或索賠(包括非合同爭議或索賠)具有專屬管轄權。

如果您是消費者,您可以自行決定將本條款和條件項下可能產生的任何爭議提交至英格蘭主管法院,或者如果您經常居住的國家/地區位於英國境內或歐盟成員國,則將其提交至您的慣常居住國的主管法院,這些法院有權(不包括任何其他法院)解決任何此類爭議。Lexmark 應將本條款和條件下可能出現的任何爭議提交至您的慣常居住國的主管法院,如果該法院位於英國境內,或者是歐盟成員國,或者是英格蘭的主管法院。

如果您在英國或歐盟成員國,並且我們將本網站定向到您居住的國家/地區(和/或從事與本網站相關的商業或專業活動),您將受益於您居住國家/地區法律的任何強制性規定。這些條款和條件中的任何內容都不會影響您作為消費者依賴當地法律的此類強制性規定的權利。

14. 本條款和條件的變更

Lexmark 保留隨時更改這些條款與條件的權利。如果 Lexmark 進行此類更改,Lexmark 將在網站上發佈修訂後的條款和條件,以及修訂日期。任何變更將僅自修訂之日起適用於產品和/或服務供應的新合同,不適用於先前已下的訂單。

15. 其他

15.1

Lexmark 不違反這些條款和條件,也不對延遲履行或未能履行其在這些條款與條件下的任何義務負責,如果此類延遲或未能履行是由於超出其合理控制範圍的事件、情況或原因造成的,包括但不限於罷工、停工或其他勞資糾紛(無論是否涉及 Lexmark 或任何其他方的員工), 公用事業服務或運輸或電信網路或互聯網故障、天災、戰爭、騷亂、內亂、惡意破壞、遵守任何法律或政府命令、規則、法規或指示、事故、工廠或機器故障、火災、洪水、風暴、流行病或流行病,或供應商或分包商違約(“不可抗力事件”)。在這種情況下,Lexmark 有權合理延長履行此類義務的時間,前提是如果延遲或不履行的期限持續九十 (90) 天,任何一方都可以通過提前三十 (30) 天向另一方發出書面通知來終止這些條款和條件。

15.2

未經 Lexmark 事先書面同意,您不得轉讓、轉讓、收費、聲明信任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理這些條款和條件,或您在這些條款與條件下的任何權利或義務。

15.3

Lexmark 產品和/或服務受出口法律的約束。一旦 Lexmark 向您交付了產品或提供了服務,如果您將 Lexmark 產品和 /或服務運送到英國以外的國家,則您有責任遵守所有出口法規。

15.4

如果您是企業客戶,這些條款和條件構成 Lexmark 與客戶之間就其標的物達成的完整協定;它們取代並廢除所有先前的協議、擔保保證、擔保合同、聲明、陳述

以及由雙方或代表雙方就標的事項作出的口頭和書面承諾。各方承認,在簽訂本條款和條件時,其未依賴另一方或代表另一方就本條款和條件的主題作出的任何口頭或書面擔保保證、擔保合同、聲明、陳述或承諾(統稱為“合同前聲明”),這些聲明未在本條款和條件中規定。各方特此放棄其可能享有的與該等合同前聲明有關的所有權利和補救措施。本條款中的任何內容均不排除或限制任何一方因合同前欺詐性虛假陳述或欺詐性隱瞞而產生的責任。

15.5

如果您是企業客戶,除非以書面形式提出並由我們簽署,否則對本條款和條件任何規定的棄權均無效。未能行使或延遲行使本條款和條件或法律規定的權利、權力或補救措施,不應被解釋為放棄該權利、權力或補救措施。如果一方放棄因違反本條款和條件的任何規定而產生的權利、權力或補救措施,這不應視為放棄因隨後違反該規定或本條款和條件的任何其他規定而產生的任何權利、權力或補救措施。如果您是消費者,如果我們未能堅持要求您履行本條款和條件下的任何義務,或者我們沒有對您行使我們的權利,或者我們延遲這樣做,這並不意味著我們放棄了對您的權利,也不意味著您不必遵守這些義務。如果我們確實放棄了您的違約行為,我們只會以書面形式提出,這並不意味著我們將自動放棄您以後的任何違約行為。

15.6

在本網站上購買的產品和/或服務可能包含其他條款和條件。您將有機會承認和接受它們。

15.7

如果任何法院或具有合法管轄權的當局發現這些條款和條件的任何規定或規定的一部分非法、無效或不可執行,則該規定或部分規定應被視為不構成這些條款和條件的一部分,並且這些條款和條件其餘規定的合法性、有效性或可執行性不應受到影響。 除非適用法律另有要求。

雙方應盡一切合理努力,在合理時間內同意對條款和條件進行任何合法和合理的修改,這些修改可能是必要的,以便在最大程度上實現與相關規定或部分規定相同的商業效果,並且不會從根本上改變雙方之間的交易。

15.8

Lexmark 有權將與您簽訂的協議項下的義務履行分包給第三方。

15.9

如果您是企業客戶,您同意並聲明 Lexmark 提供給您的產品和/或服務僅供您自己內部使用,不得轉售或出口。

15.10

本條款和條件中的任何內容均無意或不應被視為在雙方之間建立或構成任何合夥或合資企業,為任何目的在雙方之間建立委託人和代理人的關係,或授權任何一方為另一方或代表另一方做出或訂立任何承諾。

15.11

根據本條款與細則要求提供的任何通知、同意、許可或其他通信均應採用英文書面形式,並應專人遞送或通過預付郵資的一等郵件或掛號信寄給另一方,位址為本條款與細則中規定的位址,或該方為此目的可能通知的其他位址。

通過預付一等郵件或掛號投遞郵件發送的位址正確的通知,應視為在正常郵寄過程中本應投遞的時間已收到。

15.12

這些條款和條件是您和 Lexmark 之間制定的。除根據第 15.8 條將本條款和條件的利益轉讓或轉讓給的任何人外,任何其他人均無權執行其任何條款。

Lexmark,2022 年 7 月